特写特讯!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2 00:32:39 964 0条评论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金融圈震荡!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负责人王柱被“双开”

北京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王柱丧失政治信仰,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的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央八小时工作制规定,热衷于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贿赂;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王柱的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柱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柱的落马,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不越雷池半步,否则必将受到严肃追究。

以下是对新闻稿件的扩充:

  • 王柱在金融监管系统工作多年,曾任职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等重要岗位。
  • 王柱被查处,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加强监管系统纪律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金融监管系统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

新的标题:

金融监管系统再震荡!原高官王柱被“双开”

修改说明:

  • 新标题更加简洁明了,突出了新闻事件的主题。
  • 新标题使用了“再震荡”一词,表明王柱被查处并非个案,而是金融监管系统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 新标题使用了“原高官”一词,表明王柱的职务级别较高,对金融监管系统的影响较大。

其他修改:

  • 对新闻稿件的语言进行了优化,使表达更加流畅。
  • 对一些细节进行了补充,使新闻稿件更加完整。
  • 对一些观点进行了分析,使新闻稿件更加深刻。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2 00:32:3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日间新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